102年教育部「美感教育音樂標語及圖文創作徵選」活動簡章

2013.09.16
102年教育部「美感教育音樂標語及圖文創作徵選」活動簡章
報名期間:102年10月20日17時00分截止(請洽訓育組)

壹、緣起
  文化的傳承與開拓,皆有賴美的薰陶,以創造豐厚的人文環境與追求高品質的生活。當我國從過往的代工製造,到發展自有品牌的產業,所追求的不僅是產品本身的實用性,更是美所展現的文化影響力,因此在科際整合、文化產業引領全球經濟發展的關鍵時刻,美感教育在當前我國國家發展上,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,更需要紮根於我國各階段教育,唯有培養具審美知能或美感創造的人才,才能進而營造樂善好美的藝文社會。

  美感教育係指能覺察美、探索美、感受美、認識美及實踐美,敏銳其感知與心靈的學習方法、機會與環境。教育部(以下簡稱本部)推廣美感教育是希望能打開學生心中望向美的那一扇窗,除學校藝術課程學習之外,從日常培養美的感受及審美能力,進而實踐於生活,達到孔子所說「志於道,據於德,依於仁,游於藝。」之境界。

綜上,本部特舉辦「美感教育音樂標語及圖文創作徵選」,為鼓勵性質之非競賽活動,歡迎教師推廣與引導在學學生參與,本部將評選出最具代表美感教育之音樂標語及圖文創作,作為未來推廣美感教育時的精彩內容。

貳、辦理單位
一、 主辦單位:教育部
二、 執行單位: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藝術生活學科中心學校—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

参、徵選主題
  以「看見美 聽見美」為主題,透過呈現生活周遭令你印象深刻的美好時光及角落,喚起國人對美的體察與感動,參賽者可依此主題延伸,自由發展創作內容,題目自訂。

肆、報名資格
  凡具有中華民國學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籍學生皆可參與,個人與團體不限,唯團體創作以不超過五人為限,成員不得重複;團體創作線上報名只需一人代表報名即可,報名時請依參賽成員最高學籍參與組別。

伍、徵選類別與組別
    甄選類別分為音樂標語及圖文創作兩類,並各分為大專、高中職、國中及國小四組。

陸、獎項與獎勵
一、音樂標語類
(一) 評審團大賞: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30,000元整。
(二) 美力獎
大專組:特優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12,000元整;優等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8,000元整;甲等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6,000元整;佳作10名,頒發獎狀。
高中職組:特優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8,000元整;優等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5,000元整;甲等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3,000元整;佳作10名,頒發獎狀。
國中組:特優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5,000元整;優等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4,000元整;甲等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3,000元整;佳作10名,頒發獎狀。
國小組:特優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5,000元整;優等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2,000元整;甲等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1,000元整;佳作10名,頒發獎狀。
※作品如未達評選標準,該獎項得從缺。

二、圖文創作類
(一) 評審團大賞: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30,000元整。
(二) 美力獎
大專組:特優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12,000元整;優等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8,000元整;甲等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6,000元整;佳作10名,頒發獎狀。
高中職組:特優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8,000元整;優等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5,000元整;甲等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3,000元整;佳作10名,頒發獎狀。
國中組:特優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5,000元整;優等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4,000元整;甲等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3,000元整;佳作10名,頒發獎狀。
國小組:特優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5,000元整;優等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2,000元整;甲等1名,頒發獎狀及獎金1,000元整;佳作10名,頒發獎狀。
※作品如未達評選標準,該獎項得從缺。

柒、評審標準
一、 音樂標語:旋律編曲40%、標語40%、音樂製作品質20%。
二、 圖文創作:創意30%、美感30%、圖文與主題切合度及完整度30%、表現技巧10%。

捌、作品規格
  一、音樂標語
(一) 內容:20個字以內標語,依據主題自由抒寫,並為此標語搭配原創旋律並編曲,標語之唸或唱,以清晰易懂為主,限制於10秒內結束(不含空白秒數),樂曲開始結束前後請留1-3秒空白,全程不得使用版權音樂。
(二) 格式
1. 文字檔:請用Word中文繕打,單行間距、標楷體14級字。
2. 聲音檔:以AIFF檔(取樣率44.1k/16Bit)、WAV檔(取樣率44.1k/16Bit)、MP3檔(取樣率160k以上)繳交;若通過複選者,需郵寄詳細資料與檔案,詳情請見第拾點
二、圖文創作
(一) 內容:400字以內詩或文,並為此短文搭配圖像1-4張,每張圖像需與文字互相搭配。圖像可使用各種媒材進行創作,如:手繪、電腦繪圖、攝影等,創作方式不限;作品需為原創,不得抄襲或使用有版權圖像。
(二) 格式
1. 文字檔:請用Word中文繕打,單行間距、標楷體14級字。
2. 作品檔:報名時於線上繳交圖像檔,請將作品與文字排版,限定A4大小1-4頁,可跨頁編排,並將作品轉換為一份20MB以下之PDF檔案(請保留300DPI以上之原始檔);若通過複選者,需繳交詳細資料與檔案,詳情請見第拾點
玖、活動期程
一、 報名期間:102年9月1日起至102年10月20日17時00分截止(臺灣時間)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 評審期間
分初選、複選、決選三個階段。初選由主辦單位作資格審查,複選及決選則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、學者等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工作。
(一) 初選:102年10月24日前。
(二) 複選:102年11月4日前。(將以電子郵件通知通過複選的參賽者,並在本活動網路公告入選名單)
(三) 決選:102年11月20日前。
三、 得獎公告:得獎作品預計於102年11月30日前公佈於官方網站,並函知得獎者之就讀學校代為轉知頒獎日期及地點。

拾、報名與收件說明
一、線上報名
(一) 請上官方網站註冊,並取得參賽編號。
(二) 網址: http://artlife.hs.ntnu.edu.tw/2013aeaward/
(三) 線上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(註冊時同意授權條款即可)。
(四) 文字內容請於官網線上報名系統內輸入,並上傳作品檔案(聲音檔或PDF檔)完成線上報名。
(五) 上傳參賽作品請使用參賽編號作為作品檔名。
二、通過複選者,請繳交以下資料,以備審查
(一) 請通過複選者,將書面資料於102年11月4日至11月14日間,將紙本資料寄送主辦單位,郵戳為憑。
(二) 郵寄資料:請將紙本報名表(附件一或二)、授權書(附件三)、原作與作品光碟(包含Word檔及作品數位檔,音樂標語類請繳交聲音數位檔,圖文創作類請繳交數位檔解析度300dpi以上之JPG圖像檔、PDF等編排後之檔案)依序排列,於光碟註明參加類組、參賽編號及作者姓名,並使用報名信封封面(附件四)掛號郵寄。
(三) 郵寄地址:10658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3號 
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藝術生活學科中心

三、音樂標語及圖文創作徵選,每人每項限投一件,超過一件或未依作品規格送件者,均不予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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